臭銘到對岸出差去了
這一去9天
從聽說要去大陸出差
到決定到大陸出差
到拿到機票
到臭銘整理行李
到臭銘提著行李來到床前向我和臭寶寶道別
我都堅決的希望這一切不是真的
耍賴的想要臭銘不要成行
自從臭銘退伍
我們還沒有分別這麼久
可當臭銘離開台灣
我以為思念會很綿延
思念卻再一分一秒伴著臭寶寶的生活作息被消磨掉了
只剩下夜深人靜的時刻和夢境
臭銘到對岸出差去了
這一去9天
從聽說要去大陸出差
到決定到大陸出差
到拿到機票
到臭銘整理行李
到臭銘提著行李來到床前向我和臭寶寶道別
我都堅決的希望這一切不是真的
耍賴的想要臭銘不要成行
自從臭銘退伍
我們還沒有分別這麼久
可當臭銘離開台灣
我以為思念會很綿延
思念卻再一分一秒伴著臭寶寶的生活作息被消磨掉了
只剩下夜深人靜的時刻和夢境
看過這則新聞嗎??
一方患不治惡疾!妻中風成植物人 夫訴請離婚竟判准 更新日期:2007/10/03 13:22 記者:記者莊明勳、戴珍珶/彰化報導 彰化有一對結婚22年的夫妻,妻子3年前中風,丈夫竟然以不堪照顧癱瘓的妻子為由訴請離婚,法官也引用民法規定「夫妻一方患有不治之惡疾」判准離婚,引起爭議,有人認為法官太不講情理,這等於無情宣判妻子的死刑。 來到蔡姓男子的住處,他名下的紡織廠佔地就有千坪,家境相當不錯,中風成植物人的妻子卻在他出門時,都被鎖在這間房間裡,連看護的外傭都進不去。 記者:老闆跟老闆娘感情好不好?外籍看護:好,都很好。記者:兩人都很好喔?外籍看護:對。 蔡姓男子和妻子結婚22年,育有3名子女,3年前妻子中風癱瘓形同植物人,完全沒有自理能力,他向法院以上有老母、下有子女以及事業要照顧,身心無法調適為由訴請離婚,法院竟然也以民法規定,夫妻一方患有不治之惡疾,判決離婚。 彰化地院發言人許旭聖指出,「法官基於法律的明文規定,深切考量夫妻是不是能夠再圓滿地生活,當然實務上會有不同的見解。」 有法界人士認為中風應不屬惡疾,法官若以這理由判離,太不近人情,社工人員也認為,這樣的判決,等於提早宣判這名妻子的死刑。 社工人員涂先生表示,「此風一開,絕對不可長,因為這些弱勢團體的照顧是全民的責任,而且他的家人責任應該最大。」 夫妻本是同林鳥,豈能大難臨頭各自飛,事到如今,賴姓男子不願出面多說,他雖然有簽立照顧妻子信託金的切結書,但妻子和他共同打拼數十年,竟在遭受病痛折磨之際離棄她,無異是將兩人結婚時,願意相伴一生的誓言無情的戳破。 |